16世紀,法國南部地中海港口馬賽,憑借著大西洋沿岸商業的逐漸繁盛,以及當地位居陸上與海上商路的匯集點,成為西歐貿易中心。原本興盛的地中海貿易因此逐漸失去龍頭地位。
當時靠著地中海起家的意大利西北部城邦熱那亞,面對大西洋地位上升及馬賽的威脅,他們沒有束手待斃,反而建立史上第一個自由港,商人也跨出地中海,積極參與大西洋沿岸貿易,從巴塞隆納、摩洛哥、葡萄牙到非洲大西洋沿岸,都有熱那亞商人身影。16世紀下半葉,熱那亞在這些地區貿易中已取得支配地位。后世稱這段時期為熱那亞的“黃金盛世”,就是在面臨大西洋的威脅下締造出來的。
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成立,對臺灣也許是威脅,但這就像當年熱那亞面對大西洋與馬賽的競爭一樣,危機未必不是轉機。臺灣仍可仿效熱那亞,主動爭取上海自貿區這個“威脅”帶來的好處。
危機可以變轉機 搶近水樓臺之便,接收上海遺珠企業
上海自貿區即使對各國企業有極大吸引力,但它能容納的廠商規模數量仍是有限的,在眾多廠商競爭下,上海自貿區的進入門坎也會被推高,進入上海自貿區的“資格”將變成一項有價資產。
這些“資格”,最后將會落入能在上海自貿區內創造出最高收入的企業之手,因為只有他們才支付得起要進入此區的高昂進入門坎,那些無法在上海自貿區內創造出高收入的企業,就將成為“遺珠”。
對這些“遺珠”企業來說,即使支付不起進駐上海自貿區的高門坎,他們仍會想就近分享上海自貿區的好處。臺灣未來的機會,就在于接收那些“遺珠”企業。
從臺北飛行到上海的時間,比從香港及韓國、日本等大城市飛到上海的時間都要短。如果能在企業心目中,建立起臺灣與上海“近水樓臺、利益均沾”的地位,他們就有可能將進駐臺灣列為“次佳選擇”。
但要能吸納上海自貿區的外溢好處,臺灣本身至少要有兩個條件:
一、降低兩岸間交易障礙。唯有將兩岸之間的交易障礙降低,那些想就近分享上海自貿區好處的“遺珠”企業,才會將臺灣列入考慮。如果兩岸間交易障礙過高,則企業不會想到臺灣。
二、發揮比較優勢。上海自貿區即使有“絕對優勢”,但它不能每件事都做,它的有限資源,仍只能投入那些它做起來成本相對較低的事。至于那些成本較高之事,就是臺灣可以努力的方向。
但臺灣的比較優勢,不是靠少數專家或官員設計出來的。過去“亞太營運中心”的失敗,就是一群官員專家自認為臺灣具有比較優勢,投入大筆資源打造軟硬件。但這種閉門造車式的優勢,不是經過市場“適者生存”優勝劣敗脫穎而出的,而是靠政府資源扶植出來的,結果就如同政府扶植的各種產業一樣,終究不敵市場規律而淘汰。
任何單一個人,不可能具有設計整個國家未來走向的知識與智能。只有更開放的市場,給每個人最大自由去運用自己知識與經驗,嘗試各種不同機會,才能找出最適合他們做的事。這些經過市場考驗后生存下來的優勢,才是可長久的。
現況卡在不夠開放 政府說一套做一套,扼殺產業優勢
但要有更開放的市場,政府必須松開干預市場的有形之手。2013年的10月10日雙十節,馬英九在文告中將“自由經濟島”喊得響亮。但是對照現實,許多臺灣有優勢的產業,尤其是就業人口主力的服務業,仍在政府重重管制下,口號和現實仍有不小落差。
例如,臺灣醫療業的優勢,是連中國大陸都公開承認的,上海瑞東醫院院長符振中就曾經說,臺灣的醫療能提供中國無法提供的“高質量、高科技,以及‘感動服務’。”
然而臺灣的醫療業卻是被政府管制最嚴的行業之一。有些人認為,有了管制,才有臺灣的醫療優勢,這弄錯了因果關系。就如一個跑步健將即使吃壞肚子,雖然還是跑得比別人快,但絕不是吃壞肚子導致他跑得比別人快。事實上,若不吃壞肚子,他跑得會比別人更快。同樣的,沒有那些扯后腿的管制,臺灣醫療的優勢會更強大。
這些對臺灣醫療優勢扯后腿的管制眾多,但其本質來自一個思維,就是不許把醫療當成營利事業,所有對醫療管制的法規,幾乎都由這個思維衍生而來。
例如,臺灣的醫療業是不能打廣告的,《醫療法》第八十五條,對醫療廣告項目采“正面表列”:只有醫療機構名稱、地址、開業執照字號、醫師名字、性別、開業日期等,這些法條列出的項目才可廣告。
以“正面表列”方式管理,是一種“只能在籠子里行動”的假自由,意思是“法律沒說的就不能做”。醫療業的行為,就被限縮在法律正面列出的這個籠子里。
然而,如果一家醫療機構對肝病有特別有效的療法,或一個醫生看腎臟特別拿手,為什么不準他們宣傳?
廣告可降低消費者搜集訊息的代價,不準醫療機構打廣告,消費者對醫療信息的需求并未消失,他們就得自己搜集,但他們大多不是醫療專家,無從判斷到底哪一家醫院、哪個醫師、哪種藥對治病真的較有效。這些“外行搜集專業訊息”的代價,以及因此誤判訊息導致看錯醫生的傷害,都是禁止醫療廣告的后果。
若允許醫療業打廣告,當然亦會有夸大造假,但競爭卻會制裁那些假廣告的業者。因為競爭的存在,其他醫療業者比一般消費者更專業、更有意愿揭穿對手的假廣告。就如A車廠若宣傳車子有什么超乎常理的性能,他的競爭對手B車廠就有動機向消費者揭發。
門坎過高做小了格局 強者進不來,劣者淘汰不掉
除了醫療外,老人贍養是臺灣另一個可以超越中國大陸的優勢。雙連贍養中心執行長蔡芳文說,中國大陸的民政部官員近來參訪臺灣的老人贍養機構,以借鏡臺灣的豐富經驗。
但這個產業依然是在政府的重重管制之下,主管老人贍養機構的內政部社會司,有一個法規名為“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里面巨細靡遺的規定,老人機構寢室門的凈寬度至少80cm、床與床間隔至少80cm,日間照護設施樓地板面積至少每人10m2、休閑活動場地每人至少6m2等。
這些規定的客觀結果,就是拉高這個行業的進入門坎。有志加入的業者,要負擔龐大成本來符合這些零碎規定,最后就只有少數人可進入。
為何我們會見到虐待老人的贍養機構?為何我們見不到虐待顧客的餐廳、KTV?因為前者的進入門坎被政府拉高,市場競爭優勝劣敗的作用不能發揮,劣質業者沒有被對手淘汰的壓力。因此,政府這些規定看似保護消費者,其實卻是保護那些劣質業者。
臺灣的醫療和老人贍養的共通點,都是不準把這些行業當營利事業來辦。但放眼市場上人們使用的各種產品,只要是讓消費者出錢又覺得滿意好用的,都是營利事業提供的。
政府沒規定手機業者不許賺錢,沒規定手機該多長多寬,該有什么功能,該續電多久,消費者用得很開心。政府規定醫院不能是營利事業,不能打廣告,規定老人贍養機構空間須有多大,結果就是病人等病床要排隊、求診被醫生3分鐘打發、某些贍養機構虐待老人等。
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更開放的市場,就是對消費者最好的保護。當消費者的利益達到最大,任何對該產出有貢獻的資源、人力,也會獲得最大回報,整個經濟成長之道不過如此。
更開放的市場,不是光在嘴上喊“自由經濟島”就可實現。過去臺灣相對于中國大陸的優勢,不過是制度上較為自由,也就是說,臺灣賺的其實是“制度優勢利潤”。
但是,當上海自由貿易區成立,對岸和臺灣一樣,甚至更自由的時候,如果臺灣還繼續維持這些“扯后腿”的管制,最后就是讓對岸反過來賺走臺灣的“制度優勢利潤”。
這也是上海自由貿易區的成立后,帶給臺灣最大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