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根概況
1. 申根(Schengen)是盧森堡東南邊境小鎮。1985年荷、比、盧、法、德五國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了旨在統一歐共體各國國家安全和難民政策的協議。其后,意大利于1990年、葡萄牙和西班牙于1991年、希臘于1992年先后加入該協議。1995年奧地利加入歐共體并簽署申根協議,丹麥和瑞典于2001年加入。目前,已有26個國家簽署申根協議。
2. 申根協議主要內容:
1) 取消協議國之間邊境檢查,相對加強協議國與非協議國之間所謂外圍邊境的人員檢查。
2) 建立申根信息系統,加強協議國警察的合作,例如交換案犯數據和情況。警察在追捕中可于鄰國境內停留至六小時并拘捕犯人。
3) 相互承認各國給予非歐共體成員國公民頒發的簽證,以控制非法入境。
4) 難民申請由其進入的第一國處理,其余各國承認其決定。
3. 申根簽證是指簽署"申根協議"的歐洲國家簽發的簽證。申根協議國之間的邊境,已取消簽證檢查。持有申根協議國任何一國的申根簽證,可以進入任何一個簽署申根協議國,但實際上各國頒發簽證的政策和做法仍有一些差異。
4. 申根協議成員國:奧地利、比利時、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意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
二、 申根簽證申請須知
1. 申根簽證屬于短期入境(C類)簽證。C類簽證分為單次或多次入境簽證。
2. 申請人訪問目的地為一個申根國,則就向該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3. 申請人訪問目的地為多個申根國,則選擇逗留時間最長的申根國為主要目的國,并向該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4. 申請人無法確定主訪問國時,以首入國原則確認,并向該申根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5. 必須事先購買涵蓋整個旅行期間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醫療、醫療救援的保額至少3萬歐元。
6. 如被拒簽,不退簽證費,但可以申訴。
三、申根簽證申請流程
1. 申請人確定出行目的地和行程計劃。
2. 依據注意事項的提示,確定提交申請簽證的申根國家。
3. 查閱本手冊或登陸該國網站,了解具體簽證要求。
4. 填寫申根簽證申請表,準備簽證申請所需資料。
5. 預約遞交申請時間。
6. 到使領館或簽證中心遞交簽證申請表和材料、繳納簽證費。
7. 等候簽證申請審核。
8. 領取簽證。獲得簽證后,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應及時與相關使領館或簽證申請中心聯系。
四、申根簽證需要準備資料
1. 旅游簽證
1) 申請人基本材料,見附件1。
2) 機票預訂單,當申請多次入境旅游簽證時,提供首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
3) 未成年人(18歲以下)提交材料,見附件3。
4) 住宿證明:涵蓋在申根國家停留的全部期間。
5) 旅行計劃:能夠清晰展示旅行計劃的文件(交通方式預訂,行程單等)。
6) 申請人償付能力證明:提交最近 3至 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和其他材料,見附件2。
2. 商務訪問或短期職業培訓簽證
1) 申請人基本材料,見附件1。
2) 機票預訂單,當申請多次入境旅游簽證時,提供首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
3) 申請人償付能力證明:提交最近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無需存款證明。
⑴ 如果旅行及生活費用由公司支付,需提供申請人(或雇主)公司償付能力的證明。
⑵ 如果旅行及生活費用由本人支付,需提供本人償付能力的證明。
4) 住宿證明:涵蓋在申根國家停留的全部期間。
5) 公司的營業執照和雇主證明信原件。
⑴ 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⑵ 用公司正式的信頭紙,簽字、加蓋公章的證明信,須包含如下信息。
① 公司詳細地址和聯系人,及簽字人姓名和職務。
② 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③ 訪問目的。
④ 公司為申請人保留職位的證明。
⑤ 支付旅行和生活費用的單位或個人。
6) 活動或培訓主辦方邀請函原件
⑴ 公司詳細地址和聯系人,及簽字人的姓名和職務。
⑵ 訪問的目的和持續時間,及詳細日程。
⑶ 支付旅行和生活費用的單位或個人。
⑴ 用公司正式信頭紙,簽字、加蓋公章,須包含如主辦方是否為確保申請人按規定返回中國提供保證金等信息。
⑵ 如果適用,提供商會注冊證明。
3. 工作許可(如適用) 以下情況需要工作許可
1) 在職工作培訓。
2) 在申根成員國境內為任職公司工作。
4. 探親訪友簽證
1) 個人基本材料,見附件1。
2) 機票預訂單,當申請多次入境旅游簽證時,首次旅行的機票預訂單。
3) 未成年人(18歲以下),提交材料見附件3。
4) 正式邀請函(6個月內有效):由目的地申根國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請函或者由擔保人簽字的邀請信。
5) 戶口簿原件和戶口簿所有頁的復印件。
6) 申請人償還能力證明:提交最近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無需存款證明,其他材料見附件2。
7) 擔保人財務擔保原件
⑴ 如果擔保人在申根國居住應提交:該擔保人過去 3個月的固定收入證明或擔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國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聲明。
⑵ 如果擔保人在中國居住并邀請簽證申請人一同到申根國旅行,則應提交以下材料:
① 已簽字的擔保書。
② 中國居住證(身份證)復印件。
③ 由雇主開具的收入證明。
④ 在目的地國家的居住證明或者申根國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請信。
⑤ 與擔保人的關系證明,需提交經外交部認證的申請人和擔保人親屬關系公證書。
⑥ 提交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朋友關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請信等。
5. 文化/體育活動簽證
1) 個人基本材料,見附件1。
2) 機票預訂單,當申請多次入境旅游簽證時,首次旅行的機票預單。
3) 未成年人(18歲以下):提交材料見附件3。
4) 食宿證明:涵蓋在申根國家停留的全部期間。
5) 中國文化或體育機構的證明信原件,需要提供英文件或中文件+英文翻譯件,用公司正式的文信頭紙,簽字,并加蓋公章,須明確包含如下信息:
⑴ 機構的詳細地址和聯系人,及簽字人員的姓名和職務。
⑵ 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適用)。
⑶ 確認參加函。
⑷ 支付旅行和生活費用的單位。
⑸ 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及英文翻譯件)。
6) 活動所在國主辦方的邀請函原件,用正式的信頭紙,須明確包含如下信息:
⑴ 訪問目的和停留時間,及詳細日程和路線安排。
⑵ 注明學習/體育活動的費用以及支付費用的單位。
⑶ 注明整個停留期間的住所。
6. ADS團體簽證(游客個人所需提交材料)
1) 個人基本材料,見附件1。
2) 未成年人(18歲以下):提交材料見附件3。
3) 戶口簿原件(無需翻譯)及戶口簿所有頁的復印件。
4) 申請人償付能力證明:提交最近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無需存款證明,其他材料見附件2。
五、 簽證信息
1. 申根簽證——申請以短期停留為目的而得到的簽證,在申根區內,可多次出入所有申根國。3個月之內(不包括3個月)為短期。
2. 國別簽證——就是過去那種只對某一個國家入境有效的簽證,屬于D類簽證,3個月以上(包括3個月)為長期,都不直接簽發申根簽證,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只能從頒發簽證國入境,到了簽發國家后的一周左右時間內辦理長期居住手續,然后憑長期居住卡即可享受申根待遇。
3. 簽證期限:自申根簽證持有人首次進入申根國領土的首日起計算的半年內,其總停留時間不能超過三個月。
4. 受理時間
1) 使領館在申請人提交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頒發簽證。
2) 個別情況下,當需要進一步審查申請人的申請時,審查時間可能最長延長至30個工作日。
3) 在特殊情況下,當需要申請人補交資料時,審查時間可能最長延長至60個工作日。
六、簽證費
1. 申根簽證統一收取60歐元的簽證費,按公布匯率折算成人民幣繳納。
2. 6-12歲的兒童須支付35歐元的簽證費。
3.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可以免收簽證費:
1) 六歲以下的兒童。
2) 以學習或教育培訓為目的進行申請的中小學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陪同老師。
3) 來自第三國家并在申根區開展科研為目的的科學研究者,且研究項目屬于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于2005年9月28日為加快第三國家科學研究者短期簽證申請而通過的第2005/761/EC號建議所規定的項目。
4) 年齡25歲或以下的非盈利組織代表,以參加由非營利組織舉辦的研討會、會議、體育、文化或教育活動為目的。
七、使領館信息
具體見附件4,申根成員國使領館和網站信息表。
八、附件
附件1、個人基本材料
1、有效護照(至少有兩頁空白頁,在簽證失效后至少還有3個月的有效期)。
2、護照照片。
3、簽證申請表。
4、必須事先購買涵蓋整個旅行期間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醫療、醫療救援的保額至少3萬歐元。
附件2、償付能力證明材料
1. 在職人員
1) 公司經營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 用公司正式信頭紙(雇主)出具的證明信(英文件或中文附英文翻譯),要求簽字、加蓋公章,并注明日期。證明信須包含如下信息:
⑴ 公司地址、電話、傳真,及公司簽字人員姓名、職務。
⑵ 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⑶ 準假證明(注明假期時間)。
2. 退休人員:養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證明。
3. 未就業成年人:
1) 已婚者:配偶在職收入證明和婚姻關系公證書(由外交部認證)。
2) 單身/離異/喪偶:其他固定收入證明。
附件3、未成年人(18歲以下)簽證所需材料
1. 學生證+學校出具證明信原件。證明信須包含信息:
1) 學校地址和電話。
2) 準假證明。
3) 批準人姓名和職務。
4) 復印件一份。
2. 未成年人單獨旅行或與單方家長(監護人)旅行時應提供:
1) 由雙方家長或監護人或不同行的一方出具同意出行的公證書,并由外交部認證。在境外辦理時,應由境外相關政府機構辦理公證。
2) 家庭關系或監護關系公證書,并由外交部認證。